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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林场20年经营租赁权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林场20年经营租赁权整体招租 | |||||||
| 标的名称: | ********林场20年经营租赁权整体招租,挂牌价4,800,0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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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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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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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1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2月15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林场20年经营租赁权整体招租,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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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饶信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68号《评估报告》,转让方和拍卖方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的新旧程度、规格、质量、数量、实物状况、性能参数、面积尺寸等,均以现状交付为准。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成交当日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待受让方付清款项后,应与拍卖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自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本单位将与受让方签订《林权流转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受让方须付清全部成交总价。若受让方未按上述期限完成付款,视为违约,其受让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林权流转期限为20年。受让方须在拍卖标的产权确认后6个月内完成林权流转手续。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流转手续,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承租期间,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应向承租人退还其已支付租金中对应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差额;若因国家政策调整需收回标的产权,或转让方需提前收回标的的,就承租人已投入的合理费用补偿等相关事宜,由转让方与承租人协商解决。 7.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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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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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租金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30%)****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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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177****7685 联系电话:刘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