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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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
附件:**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