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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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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中心分管领导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130960B-****0902-000337-4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9-05 15:55:04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宏村文旅提升项目(综合停车楼建设项目) | 公开招标 | 3395.59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宏村文旅提升项目(综合停车楼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9月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或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0 ㎡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本项目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指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专业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表述调整为: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①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得3分;②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含)-1600万元(不含)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000㎡(含)-10000㎡(不含)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得2分;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含)-1400万元(不含)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含)-8000㎡(不含)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得1分;标书代写 注:项目经理业绩仅计取1个,业绩提供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碧阳镇直街71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9-****1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幢11层 项目联系人:邵工/杨工 电话:0559-****406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9月5日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