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一条项目概况第八款第一项“投标保证金:按照《张财购〔2024〕1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元(备注:根据张政办发〔2024〕21号文件规定,采购40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免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额度不能少于1元钱,需缴纳1元作为保证金)”;
现修改为:(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拟任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六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第一款、第二款“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 15 日10时00分(**时间)。”现修改为:“本项目属于电子标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竞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s://zjjggzy.cn/notice/list?category=GOVERNMENT_PURCHASE),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相关项目招标文件,对意向项目点击“竞买申请”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中心在该银行开设账户的随机子账号,再缴纳保证金;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上传投标文件。”;
4.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七条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一款、第二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现修改为:“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能参与网上报价。参与并且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网上报价采购活动终止”;
5.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八条确定拟邀请供应商第二款“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现修改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谈判(开标)时间,谈判文件在****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s://zjjggzy.cn/notice/list?category=GOVERNMENT_PURCHASE)进行网上下载,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在****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s://zjjggzy.cn/notice/list?category=GOVERNMENT_PURCHASE)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原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三节报价“4.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 9 月 16 日,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 9 月 16 日15:00”录入错误,现修改为4.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15:00,与投标截止日一致。
7.其它事项详见谈判文件。